反映内容:6月8日,兴义市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:“在某校参加中考体育考试时,市民在1000米跑步测试时比另一考生提前跑完,自己得到的分数却比该考生低,其认为不合理希望,相关部门核实该问题。”
办理结果:接到该反映事项后,州政务中心及时转兴义市政务中心调查处理,6月17日回复如下:
经兴义市教育局核实,某中学体育考试于6月6日举行,成绩从6月7日开始公示,公示时间为7日至11日(共计5天),公示期间,市民对本人成绩存在异议。经调取考试当天监控录像反复核实,1000米项目测试每组12人,在登记成绩时将另一名考生和市民成绩顺序调换了,误将另一名考生1000米成绩记为3分37秒,市民成绩记为4分42秒,实际成绩应为3分37秒,另一名考生4分42秒。经学校核实后已通知市民本人到场,通过监控录像再次复核,已将市民体育成绩进行修改。
值班总编 查必芳 编辑校对 严竹芸 版式 刘 窈